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縣日前發生一起機車自撞車禍,路過民眾好心將傷者載回給家屬,卻因傷者酒駕,是「酒駕現行犯」,反被警方以「藏匿人犯」移送法辦,讓他直呼很無辜。
1名60歲廖姓男子,日前酒後騎機車,在雲林縣虎尾高鐵橋下失控撞上安全島,路過民眾「阿文」好心下車查看,旁人表示已叫救護車,確定廖男無大礙後,阿文便欲驅車離開,沒想到廖男卻跳上車內,拜託阿文送他回家。
▲車禍示意圖。
由於廖男酒醉,阿文無法與其溝通,不得已只好用廖男的手機與其家人聯繫,並和廖男的女兒及女兒男友相約在光復國小,將廖男轉交給家屬帶回。廖男回到家後感到身體不適,由家人陪同前往彰化基督教醫院西螺分院就醫。
但警方趕到車禍現場後,卻只見機車,循線追查出車主為廖男,立刻趕往醫院找人,抽血檢測後發現廖男酒精濃度達1.36毫克,明顯酒駕。警方因此認定廖男為酒駕現行犯,協助的3人涉嫌「藏匿人犯」,全都被警方移送法辦。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彥琿表示,警法是依法處置,在執法上並沒有問題,至於3人是否真的藏匿人犯,檢方將再做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