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沛儀/綜合報導
31歲的阿國(化名)4年前,和17歲小女友小美(化名)熱戀同居,期間阿國因和家人吵架,帶著懷孕的小美負氣離家流浪,沒多久小美流產,之後阿國將鬱悶心情抒發在臉書上,引起警方關心,找到兩人時,竟發現兩個人竟是同母異父的親兄妹亂倫。
據了解,阿國在2016年時,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小美,兩人因為都是單親,在成長背景下彼此很有話聊,也漸漸被對方吸引陷入熱戀,小美也搬到阿國家,和男友及其父親、弟弟同住。
不過,2018年時,阿國因故和家人大吵一架,之後便帶著女友離家出走,他們在火車站附近露宿街頭期間,意外發現小美已經懷孕,可惜沒多就流產了,這讓阿國相當傷心,所以之後就將流浪時,發現女友懷孕、流產的整事情、心情都PO在臉書上。
▲阿國(化名)和小美(化名)熱戀4年,才發現兩人是同母異父的兄妹。(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但由於小美是未成年少女,所以這篇發文也引起警方關注,找到兩人帶回警局調查時,發現阿國和小美的母親同名同姓,再詳查竟連個資都一模一樣,母親根本就是同一人,直到警方通知兩人生母到場後,他們才相信自己做出「兄妹亂倫」的事情。
據悉,小美沒料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一時害怕竟改口是被阿國性侵,生母也幫著自己的親女兒告親兒子強制性交;對此,阿國反駁,跟小美從未見過面,透過朋友才認識展開交往,不管同居還是流浪,都是經她同意,從沒有強迫對方。
檢方也認為,小美一直和阿國及其家人同住,之後又曾和阿國一起在火車站附近流浪,若真的遭到性侵脅迫,是可以向外進行求救,但小美從未這樣做過,就連警方找上門時,小美第一時間也未曾提及,直到「親兄妹」的事實被揭露,才突然改口,認定證詞有疑慮;至於血親性交罪嫌方面,因為該罪屬於告訴乃論,由直系血親和配偶提告,但小美跟生母都不想對阿國血親性交罪告訴,所以最終全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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