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旗下服飾品牌「惡名昭彰」被「降龍總武館」館主提告,印著「Infinite Power」字樣的商品涉嫌侵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開庭,館長委任律師,痛批對方根本在搞「文字獄」,不過北院8日宣判,館長敗訴,要賠償120萬元,全案可上訴。
▲「館長」陳之漢被控販售商品使用的圖樣侵權,結果敗訴。(圖/翻攝畫面)
全案起源於2017年間,「降龍總武館」館主王怡天穿著自己設計的「Infinite Power」T恤亮相,該「Infinite Power」字樣當時已經註冊商標成功。館長則於2019年2月間,以「無限之力」為名,開始販售印有「Infinite Power」字樣的T恤與服飾等。
2019年6月間,雙方針對侵權與否進行協商,同年8月間雙方簽下和解契約。王怡天主張,「Infinite Power」商標、字樣都是自己早在10年前便已註冊,因此與館長達成協議,館長不得再將「Infinite Power」用於服飾、健身器材等商品上,否則得給付共3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但之後館長依舊違約,因此提起民事訴訟。
日前開庭,館長的委任律師向媒體表示,不能只因為字體雷同就興訟,根本是搞「文字獄」。況且樣式、LOGO都和契約明定的不同,且該T恤2月份就在賣,和解契約並未涵蓋2月份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