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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無罪/司法精神病院非萬能 社區支持更重要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今年宣判的兩起重大殺人案件「嘉義殺警案」及「桃園弒母案」,都因嫌犯犯案時沒有識別能力,獲判無罪免罰,嘉義殺警案的鄭嫌需送到相當處所監護5年,桃園弒母案的梁嫌則責付桃園市衛生局。這樣的結果讓大眾憂心,嫌犯可能很快就會回到社區,因此也再度掀起成立「司法精神病院」的討論,對此,朝野立委均認為,司法精神病院有其必要性,但前期的預防更為重要,所以要真正解決精神病患的問題,還是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社區支持體系。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圖/翻攝自吳玉琴臉書)

前期預防更關鍵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司法精神病院是針對犯罪的人,需要監護處分,需要治療,這有法律強制性,而在社區裡面的精神病患,他不是罪人,而是病人,要怎麼樣透過社會安全網、整個服務體系、醫療系統一起幫助他穩定或是復歸社會,避免他有可能犯罪或傷人自傷的情形。

吳玉琴指出,很多人都說要強制送醫,可是一、兩個月之後他就會回到社區,該問的是,我們的社區做好怎麼樣的準備去銜接這群人,這部分做得確實不夠,長期以來精神病患的服務裡面好幾個環節都做得不夠,包括最基本的,政府部門的公衛護士、心理衛生中心、社區關懷員等等,其中社區關懷員就是做訪視,但他們流動性很高,因為工作難處理、壓力又大,1個人將近要照顧400位病患,人力嚴重不足。

吳玉琴舉例,像嘉義殺警案的鄭姓嫌犯,已經兩年多沒有就醫,那我們的健保系統能不能自動跳出來提醒?這時候社區關懷員就應該去關懷、去接觸家屬,了解他的狀況,這就是預防於先,這是我們政府在資訊系統裡面可以協助的,不要等到發生事情再來譴責。

至於狀況比較穩定的精神疾病患者,吳玉琴建議,應該要做更多的社會參與,像是庇護性工廠,或是他們可以參加的一些社交活動,或是輔導他們重新就業,這就是社會安全網要做的,應該全面性的建置,現在政府對精神疾病患者的團體或家屬的支持、挹注的資源並不夠。

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也表示,要預防就是要透過前期在社區裡的觀察,比如說在社區裡,我們都覺得那個阿伯怪怪的,可是沒有人在乎他,沒有人覺得他需要被關懷,去想說要怎麼樣讓這個阿伯有地方去。現在社區關懷的責任可能是交給里長或是一些相關團體組織,一定也有里長覺得很衰,我們這裡怎麼會出現喝酒就會大小聲的人,然後覺得大家喝酒都會這樣。所以警示的標準跟專業的判斷有沒有辦法落實到每一個角落,才是社區安全網建構的關鍵。

司法精神病院不是萬能

至於未來即將負責執行監護處分的司法精神病院,陳柏惟指出,監護處分如果都只是單方面的照護,之後回歸社會沒有人照顧了,就會出現一種落差「原來監護處分是在照顧,社會比監獄還可怕」,所以就又再犯、精神又再次失常。現在大家圍繞著司法精神病院去討論並沒有錯,但一整套的系統,才是完善的治療體系。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示,大概只有比較極端的案件需要司法精神病院,而且根據國外的文獻,一個人送進去大概就要花600萬到1000萬,這樣恐怕會排擠到其它精神病患的資源。不過他也不反對司法精神病院,只是怕政府有時候會便宜行事,一旦有了司法精神病院之後,就通通送到那邊,他還是認為精神病患的處遇要分級分流,比較危險的送司法精神病院,中間的可能就要強制送醫,比較穩定的就該回到社區的處遇,這樣對整個社會安全比較好。

國民黨立委、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李貴敏表示,他贊成設置司法精神病院,這有兩個目的,第一是真的達到照顧的目標,因為國家對於不可控的東西,就是要照顧;第二是這些人確實有跟社會隔離的必要性,不然他們就會在社區裡趴趴走。此外,有了司法精神病院之後,那些是正常人的罪犯也不會那麼輕易就拿「思覺失調」當藉口,假裝成精神病患,所以設置絕對是比不設置來得好,問題在於國家的資源是否足夠,如果沒有足夠的醫療、戒護人力,司法精神病院可能反而會變成一個亂源,一旦沒有足夠的管理,就會成為一個大的彈藥庫,這才是真正該思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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