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炒店嗨完酒駕回家!他不到1分鐘就車禍 心虛狂奔3百M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一名王姓男子,日前深夜在熱炒店飲酒後,仍執意騎車載著李姓友人返家,未料,行駛不到1分鐘,就追撞前方蘇姓機車騎士,警、消獲報到場時,滿身是傷的王男不但不願就醫,更推託拒絕警方酒測,隨後趁警方不注意拔腿狂奔,不過王男喝得太醉,跑不到3百公尺就因體力不支,遭警方逮捕,事後酒測值0.70 mg/l,訊後除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外,恐怕還得吃上9萬餘元的酒駕罰單,至於李姓友人也將被依酒駕連坐罰開罰9百元。

▲王男倒臥在地。(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26歲王男本(10)月12日晚間,與三五好友相約在板橋區新海路上的熱炒店飲酒餐敘,當晚10時許散場後,心想自己就住在國光路上,距離熱炒店只有不到10分鐘路程,於是貪圖方便,騎車載著25歲李姓友人返家。

▲王男拔腿狂奔。(圖/翻攝畫面)

未料,2人騎車雙載剛上路不到1分鐘時間,就在漢生西路上,不慎追撞前方的25歲周姓機車騎士,導致王男重心不穩重摔倒地,造成頭部、手腳都有擦挫傷,民眾路過發現車禍連忙打電話報警。

▲車禍事故現場。(圖/翻攝畫面)

警、消獲報到場時,王男卻堅持不願就醫,並不斷推拖,不願配合警方酒測,隨後更趁員警不注意,趁機拔腿狂奔,不過,王男實在喝得太醉,跑不到3百公尺,就遭警方在幸福路上攔下壓制在地,後續酒測發現他酒測值0.70 mg/l。

▲王男遭警方移送。(圖/翻攝畫面)

警方訊後除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外,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第62條開罰最高9萬3千元罰鍰,而李姓友人也依同條例35條第8項「連坐罰」開罰9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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