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高一女學生小蝶(化名)去年1月間玩網路遊戲「狼人殺」,結識蔡姓男子,雙方進而交往,蔡男更將小蝶帶回家,在未違反她意願的狀況下,2度與她發生關係,事後家人發現小蝶行為有異,追問之下,小蝶這才坦承2人「偷嘗禁果」,家人一聽憤而報警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蔡男犯後態度良好,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蔡男5月徒刑。
判決指出,小蝶去年1月間,遊玩網路遊戲「狼人殺」時,結識蔡姓男子,事後進而交往成為情侶,蔡男明知小蝶僅就讀高一,卻仍在去年11月21日,將她帶回住處,並在未違法她意願下,2度發生關係,事後家屬察覺小蝶行為有異,追問之下,小蝶這才坦承2人曾發生過性行為,氣得家屬報警提告。
蔡男出庭時,聲稱自己僅知道小蝶就讀高一,但並不清楚對方確切歲數,但法官認為,根據我國學制與社會常態,就讀高一大多是15、16歲之間,蔡男年逾弱冠應具備常識,可以預見小蝶可能未滿16歲,卻仍與對方發生關係。
新北地院法官透過2人wechat對話紀錄判斷,2人應為情侶關係;考量蔡男始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並無不良素行,目前無業等一切情狀後,因此依2個《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各判他4月徒刑,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月。
▲蔡男與小蝶2度嘿咻而遭判刑5月有期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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