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宜德、潘俐雯/雲林報導
行車糾紛兩造都開罰,這發生在2020年3月,雲林一名丁姓男子開車行經麥寮鄉市區與開車的王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遭罵三字經,一氣之下拿鐮刀擋車理論,雙方爆發口角。經報警調停互告,雲林地方法院認為雙方都有錯。
▲白色轎車切車道未打方向燈,引發後方車輛不滿。
白色轎車切入車道沒打方向燈,後方駕駛狂按喇叭,因為白車一下停一下又開車,氣得在路上並排停車,當場開嗆。
王姓男子:「你有打方向燈嗎?你有打嗎?」
丁姓男子:「我不能轉嗎?」
王姓男子:「你有打嗎?」
丁姓男子:「我不能轉嗎?我在找路。」
王姓男子:「這裡路中間啦。」
▲白色轎車駕駛拿出鐮刀擋車理論。
雙方當街爆發口角,不滿被罵三字經,白車轎車駕駛居然持鐮刀擋車理論。
丁姓男子:「你下來,下來,來,下來,你沒看過瘋子。」
街頭僵持,白車駕駛一臉怒氣拿著鐮刀揮舞反嗆,王姓男子心生恐懼報警,而雙方行車糾紛也鬧上法院。
民眾:「一定都會火大,一般人遇到都會大小聲。」
事發在2020年3月雲林麥寮鄉市區,丁姓男子開白車與王姓男子發生衝突,雖然事後雙方和解,但雲林地方法院認為雙方都有錯,各打50大板。
▲經法院審理後,雙方都被判刑。
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紹銘:「一般來說,我們原則上不會判到這麼重的刑度,不過因為被告在行車糾紛之後他有拿鐮刀下車,這是一個比較嚴重的恐嚇行為,所以在量刑的考量上面,會給他判到有期徒刑3個月刑度。」
白車駕駛持刀行為觸犯刑法,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至於王姓男子因連嗆三字經激怒對方,原本依公然侮辱判拘役20天,和解後改判緩刑2年,但要繳捐5000元做公益。雙方因一時火氣大,代價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