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趁還活著把千萬房送小孩 專家:死後送省135萬稅金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趁還活著將房子過繼給小孩會比較好嗎?地政士全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近期就接到一通朋友電話詢問「我該把將房子贈與給小孩,還是賣給小孩,稅金會比較便宜?」蕭琪琳指出,其實兩種方法都錯誤,等到人走了,繼承才是最便宜的。

 ▲ 生前無論「贈與」或「賣」房子給小孩,都必須承擔高額稅金。(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蕭琪琳表示,有房子煩惱,沒房子也煩惱,在房屋自有率高達8成的台灣,不少長輩因傳統觀念,煩惱著該如何將房子移轉到子女名下,此時採用贈與或買賣移轉,就會產生不同的稅金。

 ▲ 直接將千萬房贈與過戶給小孩,可能要花費近200萬稅金與雜支成本。(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一、贈與過戶,還是有「契稅、土增稅、贈與稅」等稅金必須處理,「契稅」為房屋總價6%;「土增稅」為增值總額減免20%~40%不等;「印花稅」1‰;「贈與稅」通常以每年220萬免稅額,逐年贈與解決,但就需要時間處理。

舉例而言,假設30坪1,000萬市價房子、評定現值30萬、土地持有8坪400萬,持有已達40年以上,贈與小孩時,除了先耗費5年時間分批贈與外,還必須繳納「契稅」1.8萬、「土增稅」120萬、「印花稅」4千元,加上其他雜費,合併近135萬元成本起跳。

倘若小孩取得後,因故短時間內必須轉售,接下來就是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問題。

 ▲ 透過買賣移轉,花費可能相對便宜,但必須有真實的買賣過程。(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二、買賣移轉,「契稅」為房屋總價6%;「土增稅」則擁有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10%優惠;「印花稅」1‰。同樣的房子,就必須支付「契稅」1.8萬、「土增稅」25萬、「印花稅」1萬、「證交稅」3‰,加上房地合一稅與其他雜支,整體費用也必須達到約35萬元上下。

不過,買賣移轉會有一大問題,國稅局有可能基於「父母不會將房子賣給小孩的原則」,要求詳列提供價金給付證明,如果不採信,若買賣金額與現值落差過大,差額還是必須繳交贈與稅。

 ▲ 蕭琪琳建議,一般情況下,正常繼承還。(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蕭琪琳說,台灣人通常希望在生前將房子過戶,不外乎是「傳統觀念傳子不傳女」、「擔心兄弟姊妹分家產爭吵」、「不想給特定不肖子女」等問題,但實際上遺產免稅額達1,200萬,而繼承時房子以公告現值(非市價)計算,通常都是免稅所以其實父母非在特殊狀況下,以繼承方式負擔會輕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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