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台南市1名林姓人夫,先前與陳姓女子發生外遇,2人還同遊日月潭,後來陳女發現他竟劈腿多女,遂找上正宮揭發林男風流史,林妻還在車上找到驗孕棒,憤而對林男提告求償;林男反控妻子個性驕縱,2人吵架後經常徹夜未歸;台南地院認為,林男以夫妻感情不睦為由,欲將自己違背配偶忠誠義務的行為合理化,供詞不足採信,因此判他應賠償30萬元,而且不得再上訴。
林妻主張,2012年11月間,她與林姓男子結婚,3年後她發現丈夫與其他女子過從甚密,丈夫隨即向她懺悔,而且保證絕不再犯,她為了維繫這段婚姻,選擇不再過問丈夫交友情況,但她並未就此拋棄配偶權。
林妻還說,沒想到丈夫不知悔改,2019年6月中旬,丈夫與陳女同遊日月潭,事後她在車上找到女性球鞋、住宿折價券及驗孕棒等物品;她還從行車紀錄器影片中發現,丈夫與陳女在車內有接吻、親熱等行為。
不僅如此,2019年9月間,陳女發現丈夫劈腿多女,自己並不是唯一的小三,遂主動向她爆料,並提供自己與林男相約到汽車旅館的對話紀錄;林妻痛批,丈夫劈腿多人,對婚姻不忠,還一犯再犯,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造成她精神蒙受極大痛苦,因此提告並求償40萬元。
▲林男劈腿多女還搞車震被妻抓包。(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林男反控,妻子個性驕縱,吵架後經常徹夜不歸,去年寒流來臨時,他被妻子趕至客廳睡覺,妻子則在房間吹暖氣,讓她感覺受到精神霸凌;法官認為,倘若夫妻婚姻相處出現問題,應尋求適當方式共同解決,林男以夫妻感情不睦為由,欲將自己違背配偶忠誠義務的行為合理化,還控訴妻子亦有過失,供詞不足採信,判林男應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