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新竹縣1名櫃姐小敏(化名),與男子阿豪(化名)在同間購物中心上班,2人分屬不同專櫃,卻長期曖昧並進一步交往;2019年間,小敏丈夫抓包2人幽會,事後提告獲賠10萬元;孰料,小敏仍不知悔改,持續與阿豪交往,又被丈夫目睹2人共進晚餐,小敏還坐在機車後座,雙手環抱緊摟阿豪,丈夫憤而再度提告,新竹地院判小敏與阿豪應連帶賠償10萬元。
檢警調查,2015年1月間,小敏與工程師丈夫完成終身大事,2人婚後育有1子,但美滿婚姻僅維持3年多,小敏就移情別戀,並與阿豪開始交往,2人多次相約出遊,還做出餵食、依偎、十指緊扣及摟腰等行為,丈夫獲悉後氣憤提告,法官判2人應連帶賠償10萬元。
小敏丈夫以為妻子就此回心轉意,孰料,今年2月間,妻子又與阿豪相約共進晚餐,過程中阿豪主動替小敏提包包,還上演溫馨接送情,小敏坐在機車後座時,不但緊貼著阿豪背部,雙手還環抱對方腰際,舉止十分親密,小敏丈夫忍無可忍,再度對2人提告求償30萬元。
▲新竹人妻坐機車雙手環抱小王遭判賠1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Kurt Bauschardt, Flickr CC License)
阿豪與小敏庭訊時均否認犯行,並辯稱一般民眾機車雙載時,後座乘客環抱騎士腰際,此是維護乘車安全的正常舉動;而阿豪幫忙提包包的行為,亦是一般男性出於禮貌而做出的舉動。
法官認為,先前阿豪與小敏就因侵害配偶權遭判賠10萬元,2人卻毫不避諱同坐1輛機車,還出現摟抱、提包包等舉動,外界看來2人如同戀愛交往中的情侶,難認是社交禮節的範疇,或普通朋友的正常互動,考量雙方財力等情狀,認為小敏丈夫求償30萬元尚嫌過高,應減為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