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知名人物檢舉達人「蘇大媽」,今年6月被南檢依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26日台南地方法院做出一審宣判,蘇婦涉犯5罪妨害公務,另外還有1件侮辱公務員罪,6罪各判3個月,合併執行8個月刑期;但被判刑後的「蘇大媽」,似乎依舊沒有學到教訓,又被民眾直擊因為進入郵局沒有戴口罩,與人發生糾紛,最後仍讓警方為了她疲於奔命,經過勸導後,蘇大媽不甘心的離開郵局。
▲ 蘇大媽被判刑要關8個月後,仍沒在怕又被直擊在郵局鬧事。(圖/翻攝台南爆料公社)
台南市鹽埕郵局出現一名熟悉身影,粉紅色上衣的婦人,一手靠著郵局櫃台,跟眼前的警方你一言、我一句,她就是台南知名的檢舉達人「蘇大媽」。「有人報警說我沒戴口罩,他說我應該要戴口罩,他說我沒有戴口罩」,這一次蘇大媽因為進入郵局室內公共場所,並未依照防疫規定戴上口罩,不滿民眾的善意提醒,最後又鬧到轄區派出所的警方到場協調。處理的警員到場後,耐著性子向蘇大媽解釋,好說歹說才把蘇大媽勸離郵局。
被網友稱為「蘇大媽」的蘇婦,一直是警方眼中的頭痛人物,甚至還有市民湧入市長黃偉哲臉書檢舉她的擾人行徑,日前檢警硬起來祭出鐵腕。台南地檢署統計,蘇女自民國107年1月至109年3月20日,檢舉或申訴警員瀆職達288件,103年1月至109年3月20日,蘇女因處理和他人糾紛的110報案紀錄,更高達1192件,合計1480件,於今年6月3日,對蘇大媽依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執行及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等罪嫌提起公訴。
台南地院法官經過審理後,認為蘇大媽涉犯5罪妨害公務、1侮辱公務員罪,6罪各判3個月,合併執行8個月刑期,全案還可上訴,但蘇大媽顯然並未得到教訓,沒有多久又再次被網友直擊,在郵局與民眾因為口罩起糾紛驚動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