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朱祖儀報導
在野外看到東西別亂撿!內蒙古海拉爾鐵路公安處近日公布一起案件,指出一名李姓男子先前在湖邊撿了1910顆野生鳥蛋,每個品種都相當珍貴,其中還包括候鳥「骨頂雞」(又名白冠雞)的種蛋,總價值27萬685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19萬元)。李男原先打算將其中1848顆鳥蛋運送至河南鄭州,不過他的計畫並沒有得逞,被警方發現,最終遭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李男運送了「15箱假雞蛋」。(圖/翻攝自梨視頻)
據《新浪新聞》報導,警方在去年5月4日前往車站行李房進行例行安全檢查,發現有15箱貨件上面寫著「雞蛋」,將被送往鄭州。由於雞蛋是供應穩定的食材,不須遠程輸送,因此警方覺得不對勁,決定開箱檢查,發現貨件內的蛋比一般雞蛋小,且蛋殼上還有不規則的黑色斑點。警方隨即請專業人員來鑑定,發現其實裡面的蛋是野生候鳥白冠雞的種蛋,且數量多達1700多顆,警方隨即會同鄂溫克旗森林公安局開展聯合偵查。
▲李男撿了1910顆鳥蛋遭判刑。(圖/翻攝自梨視頻)
事後涉及此案的李姓男子遭控非法狩獵罪,檢警調查還發現,他在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6月3日這段時間,在陳巴爾虎旗呼和諾爾湖東北側撿了1910顆野生鳥蛋,其中包括1794顆白冠雞蛋、18顆草鷺蛋(又名紫鷺)、13顆紅頭潛鴨蛋,還有85顆蛋未鑑定出品種,上述品種均是有重要價值的鳥蛋,總價值27萬6850元人民幣。
李男透露,他撿到這1910顆鳥蛋後,本來打算將其中1848顆鳥蛋運送至河南鄭州,其餘62顆鳥蛋則在家中醃製,但最後東窗事發。事後李男被法院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另外,他也同時被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被要求在生態修復基地,2年內義務澆水30天。李男表示,自己非常後悔,願意向社會大眾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