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1911年,這位年僅11歲的黑人女孩只因為做了「一件事」,每天躺著賺新台幣20萬,甚至還因此被當地政府宣布為白人,允許她享有白人特權,因而有著「Richest Colored Girl in the world」或「millionaire girl a member of the race」之稱。
▲1912年的莎拉·雷克托。(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莎拉·雷克托(Sarah Rector)1902年出生於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當時的印第安克里克部落的黑奴後裔)。美國內戰後,黑奴們被宣布成為自由人,莎拉和將近600名黑人兒童獲得了分配的土地,莎拉被分配到159.14英畝(64公頃)土地,大概相當於89個標準足球場。
實際上,肥沃土地都被分給白人,莎拉只分到了一塊貧瘠荒田,這樣的荒田根本就沒法種糧食,而且莎拉一家還得上交州政府30美元土地稅,她的父親還因付不起土地稅,一度向縣法院申請賣掉這塊地,但萬幸的是法院拒絕了。為了貼補家用,莎拉將這塊地租給了美國標準石油公司,創始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洛克斐勒了。沒想到,短短兩年後,意外之喜來了。
1913年8月,石油公司真在這塊地上發現了儲量十分豐富的油礦,而且還是「噴油井」,每天能產出2500桶石油,這意味著美國居民每個月工資撐死不過50美元的年代,莎拉一天就能賺300美元,約等於今天的7500美元,也就是新台幣20萬!這個女孩一夜翻身,成了俄克拉荷馬州的首富。
莎拉的故事被媒體廣泛報導,稱她為「世界上最富有的黑人」。12歲不到的她,已經收到了很多求婚信,包括四個德國的白人青年。不過,白人主導的美國對這個黑人女孩的巨大財富感到非常不安,因此誕生了一出荒唐的法律決定:俄克拉荷馬州議會宣布她為白人,允許她享用鐵路頭等艙等白人特權。
18歲那年,莎拉已成為聞名全美的百萬富翁,她讀了大學,還帶著全家住進高檔別墅。而莎拉沒接受白人求婚,在高中畢業後嫁給黑人,生了三個孩子,丈夫開車行,莎拉經營各種投資生意,再加上持有的固定資產、股票、債券等,從此過著富裕的生活,直到65歲平靜去世。(責任編輯:劉芷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