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命案,家屬跨海喊話,希望台灣檢察官能將兇嫌梁育誌求處極刑,否則將「不計一切代價」,將兇嫌引渡到馬來西亞接受制裁。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家屬的訴求,予以尊重,被害補償部分也予以協助,但引渡部分,需依照台灣的引渡法處理,檢察機關一定會嚴懲重辦。
▲蔡清祥強調,全案一定會依法嚴懲重辦。(圖/記者楊佩琪攝)
蔡清祥強調「家屬的悲痛,我們感同深受;家屬的訴求,我們可以理解,且予以尊重。」事情發生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橋頭分會,一路相伴家屬,並協助家屬,對於被害補償,也予以協助向橋頭地檢署申請,正在審議當中。
蔡清祥表示,家屬所提出的國家賠償問題,將由賠償義務機關依法處理。至於引渡部分,必須要依照台灣的引渡法,不過對於犯罪嫌疑犯,檢察機關一定會依個案情狀,嚴懲重辦。
根據引渡法第4條第1項規定,「請求引渡之人犯,為中華民國國民時,應拒絕引渡;但該人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在請求引渡後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