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士林一戚姓女子被控毆打、沖冷水、噴殺蟲劑等方式虐死高齡97歲的公公。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考量其行為時有精神障礙,判決無罪。高等法院10日宣判,改依殺人罪判處戚女1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戚女一審獲判無罪,但高等法院二審改以殺人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圖/中央社)
高等法院認為,死者胸前有大面積傷勢、肋骨骨折,加上台大醫院鑑定報告指出,戚女行為時,並未受到精神疾病影響,因此認定戚女殺人有不確定故意,改依殺人罪判刑15年。
全案發生於2018年間,戚女對公公早頗有怨懟,案發時,因公公不肯睡午覺、上廁所,在丈夫上班時情緒失控,把公公拖到廁所,對公公沖冷水、噴殺蟲劑,再以腳踏公公的胸口,導致公公有多根肋骨被打斷,最後不堪連續2天來的凌虐,呼吸衰竭死亡。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為,戚女早年便有衛生福利部精神照護系統通報為嚴重病人,案發後被強制送醫,且躁鬱症發作,精神科醫師鑑定,確實有被害妄想、幻聽等精神疾病,認定犯案時有精神障礙無法辨識行為違法,因此判決戚女無罪,但需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