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也是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何建華,被控於2019年11月獲提名為統促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後,涉嫌招待陸配到中國廈門旅遊,涉違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賄選,遭到起訴。一審何建華獲判無罪,二審高等法院9日宣判,仍判何建華無罪。
▲何建華被控招待陸配赴中旅遊,宣傳「政黨票投統促黨」,但一審、二審都獲判無罪。(資料照/翻攝畫面)
根據起訴,何建華涉嫌利用中華婦女聯合會名義,招攬在台有投票權的陸配參加「2019年金廈文化交流之旅」。當時共有24人參加,每人原團費應為1萬5000元,但成行時每人團費僅有7800元。因旅途中強調「政黨票投統促黨」,因此遭到舉發。
對此何建華喊冤,表示確實招攬時有強調「落地接待」、「全程接待」,但沒向團員表示自己是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更沒宣傳要求政黨票投統促黨。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檢方未證明其中9名旅客有投票權,且類似行程團費還有更低的。又有旅客表示,行程中有很多購物點,還都需要給小費,晚餐也都須自理,因此認為應是單純「購物團」。
另何建華在獲提名前也舉辦過3次類似模式旅遊行程,接受招待的台灣人、中國人皆有,顯見與選舉無關,因此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