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楊姓男子,先前與嫩妹小敏(化名)相約援交,雙方議定價碼為1500元;孰料,過程中小敏用盡各種方法,楊男依舊不舉收場,他認為性交易並未完成,遂強行取走對方皮包內的2200元,然後迅速逃離現場,小敏憤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捕楊男送辦;高雄高分院依強盜罪判楊男2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9年11月23日傍晚時分,楊男與小敏相約性交易,2人談妥價碼為1500元後,楊男一到摩鐵先付2000元,小敏也找他500元,過程中小敏盡力滿足楊男要求,沒想到他一直呈現不舉狀態,楊男只好主動喊停,並認為性交易並未完成,還要求對方歸還1500元。
小敏自然不肯答應,楊男遂拿起對方皮包,小敏立刻上前阻止,雙方爆發激烈拉扯,楊男竟用枕頭摀住她的臉部,小敏頓時難以脫困,楊男隨即取走皮包內的2200元,然後穿上衣服逃離現場;小敏經歷一番搏鬥後,頭部、雙手及右腳全都掛彩,仍緊跟著楊男衝出摩鐵,並拍下對方機車車牌號碼,再前往附近警局報案,警方循線逮捕楊男送辦。
▲楊男與嫩妹援交時不舉,想退錢遭拒改用搶的。(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楊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允諾賠償小敏7萬元,雙方順利達成和解;法官認為,楊男深具悔意,事後已盡力彌補,遂依強盜罪判他2年8月徒刑;楊男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楊男並無前科紀錄,犯後態度良好,僅因一時衝動行搶,認定原審量刑並無不妥,因此駁回其上訴,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