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今天要求彰化縣政府應對新增建違章工廠執行斷水斷電,不應以沒有預算當藉口,放任違章工廠到處「滋生」,同時制定違章拆除自費要點,不應花用納稅人的錢拆除違章。
▲要求彰化違章工廠斷水電 環團:別拿預算當藉口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等團體16日到彰化縣政府前表達訴求,要求縣府應對新增建違章工廠執行斷水斷電,不應以沒預算當藉口,並制定違章拆除自費要點,不應花納稅人的錢拆除違章。(圖/彰化環盟提供)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指控,彰化縣明年總預算案原本編列的新台幣1132萬多元違建拆除預算遭刪除1000萬元,等於變相鼓勵不肖業者繼續蓋違章工廠,因此,今天到彰化縣政府表達訴求,籲縣府應對新增建違章工廠執行斷水斷電,不應以沒預算當藉口,並制定違章拆除自費要點,不花納稅人的錢。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蔡佳昇指出,彰化縣違章工廠拆除經費倒數第一,但違章工廠占地面積第一高,民眾檢舉數量也第一多,同時中央交辦不處理數量第一多,彰化縣政府完全不思改善,漠視農地不斷流失。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彰化縣是違法農地工廠大本營,鹿港洋仔厝溪周遭違法工廠長期排放廢水,出海口採到的新鮮野生石蚵,因長期受重金屬污染,顏色異常呈現綠色和土黃色,讓她也擔心彰化生產的稻米、蔬菜是否安全無虞。
對於環團指控,彰化縣政府表示,業務預算是由縣府各單位依縣政發展需要編製預算書,送彰化縣議會審查並經大會同意,環團以縣長「放任」議會創造違章為訴求,顯然是不清楚縣府、議會運作規則及權責區分,也漠視代表全縣最高民意機構的彰化縣議會。
縣府表示,污染附近農地或造成公共安全疑慮的未登記工廠,立即斷水斷電並強制拆除,縣府在處理未登記工廠的態度與原則,是按照中央法令規範,違章工廠的認定,是以從事生產製造加工等行為,來認定建築物是否有工廠使用事實,而未登記工廠的輔導與查處,也是依中央頒布的工廠管理輔導法排定流程執行。
縣府指出,違章建築拆除仍應回歸維護公共安全目的來排定拆除順序,縣府多年來都在議會核定預算額度內,有效率執行違章拆除業務,以維護多數縣民安全與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