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於今年1月脫離歐洲聯盟,但過渡期到12月31日才結束,自2021年元旦起,英國公民與歐盟公民將更能體認到英國脫歐的現實,屆時雙邊數十年前取消的邊界將重新成立。
▲英國於2020年1月脫離歐洲聯盟,但過渡期到12月31日才結束,自2021年元旦起,英國和歐盟人民的生活將發生顯著變化。(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
明年元旦起,歐盟將視英國人為「第3國」公民,不再於歐盟境內享有工作、求學、退休的遷徙自由。
而英國也將在邊界依程序查驗歐盟人民,就像對任何非英國護照持有人一樣。
證明在英國合法居住的歐盟公民,或早已住在歐盟成員國的英國人,理論上可依據2019年底達成的「退出協議」(Withdrawal Agreement),繼續保有權利。
整體上,英國和歐盟人民的生活將於明年元旦起發生顯著變化,以下是法新社列舉的幾項:
● 觀光客
除了英國發現變種新型冠狀病毒促使多國早已限制旅行之外,觀光客將立刻注意到其他改變,但英國與歐盟都同意,在互惠的情況下,彼此人民到對方境內旅行不需簽證。
不過,歐盟將終止持英國護照旅客走自動通關閘門的待遇,這可能意味人工查驗櫃檯將大排長龍。
英國人須持效期6個月以上的護照,在180天內,只能在歐盟停留90天,且須備妥旅行保險、財力證明及回程票券供查驗。
到明年10月前,赴英國的歐盟人民可持各國身分證入境;10月之後,英國僅接受持護照入境,最長可停留6個月。
依據一項近百年前雙邊同意的安排,英國對愛爾蘭的待遇與對其他歐盟國家不同,雙方人民彼此往來仍享有遷徙自由。
● 商務旅客
歐盟與英國今天達成新貿易協議,恢復了對商務旅客的簽證要求,但細節尚未公布。
前往歐盟出席研討會或會議的英國人,若未在這些活動獲得報酬或提供服務,很可能不須申請簽證。
但其他的英國商務旅客,例如有職位的勞工及自雇者,依據各歐盟成員國的法規,可能須有簽證及/或工作許可。
另外還有稅務及社會保險的考量。有些歐盟國家的服務或企業所有人可能不接受非歐盟公民、居民或沒有國家許可證者,帶入境的貨物可能也必須報關。
在英國,謀職的歐盟公民將須證明英語能力;另外,視是否缺工或職務所需技能,須證明所獲酬勞達最低薪資(2萬2800歐元到2萬9600歐元,約新台幣76萬2000元到98萬9000元)。
● 學生及大學
自2021年元旦起,赴英國就學達6個月以上的歐盟學生必須申請簽證,且須支付更高額學費;以知名大學的醫學學位或企業管理碩士學位(MBA)為例,學費將漲為4倍。
這項沉重的負擔可能會促使許多歐盟學生捨英國學校、轉向歐盟境內機構求學,其中有些還免學費,因此英國的大學擔心出現財務缺口。
英國的大學還表示,歐盟大學主導的研究計畫已將他們排除在外。
根據英國國會研究,2018-2019學年度,英國境內大學約有14萬3000名歐盟學生。英國是繼美國之後最受國際學生歡迎的國家,2015年,這些學生為英國經濟挹注290億歐元。
未來,英國學生將無法申請歐盟Erasmus+聯合碩士學程。在這項學程下,學生可獲得獎學金,到其他歐盟成員國就讀。
想赴歐盟就讀大學的英國學生,在某些國家也將須支付更多學費,且須申請簽證,工作權也將受限。
● 移民
在過渡期結束前,估計約130萬英國人住在歐盟、逾400萬歐盟公民住在英國。根據「退出協議」,他們的居留權都受保障。
但自明年元旦起,想移民到其他歐盟國家的英國人,將面臨顯著改變。
舉例來說,英國勞工和退休人士向來偏好定居西班牙、法國、德國和義大利,但當他們不再享有於歐盟境內的遷徙自由後,就必須和其他「第3國」人民一樣辦理手續,通常包括健康保險、收入證明及語言證明。
即便是在「退出協議」實施後移居歐盟的英國人,也不再自動享有移居另一個歐盟成員國的權利,若真的要移居,也須遵守各國的移民法。
而英國將自2021年起實施積分制,會讓歐盟人民更難移居英國。積分制將衡量年齡、英語能力、財力,並要求支付額外的健康稅,也將對某些移民管道設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