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賴姓老翁,年輕時不思正途,屢屢涉犯詐欺、背信案入監服刑,甚至還曾朝小女兒噴灑去漬油企圖燒死對方,但年紀大了住進安養中心後,發現每個月所領的補助費用不夠生活,這才想起女兒,向法院聲請給付扶養費,但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調查後認為,賴翁無正當理由長期不盡為人父的扶養義務,也未照顧女兒生活起居,因此免除女兒撫養義務。
賴翁主張,自己有2段婚姻皆離婚收場,第一段婚姻育有2子,第二段育有2女。如今他已年邁,居住在安養中心,光支付安養中心費用,就無力維持生活,顯然有受撫養的必要,因此向4名子女聲請給付撫養費,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在2019年裁定免除兒子扶養義務、長女罹患疾病無法工作,因此轉而向小女兒要求每月給付2千元撫養費,直到他過世為止。
小女兒則痛罵,父親生性好逸惡勞,不思正常工作,詐騙取財成習,屢次因詐欺、背信案件入監服刑,從他有記憶以來,甚少回家同住,更從未養家或是撫養過她,生活所需及學費均由母親與外婆張羅、資助才得以溫飽。
她更指控,父親因在外積欠債務,導致債主時常上門暴力討債,以行動及言語恐嚇母親,讓母親終日惶惶不安,無奈之下只好代償部分債務,讓一家人生活更加艱辛;除此之外,父親回家就是向媽媽要錢,遭拒就出手毆打媽媽,甚至還曾企圖朝她潑去漬油放火燒她,儘管未得逞,但仍造成她驚恐萬分,請求法官駁回父親聲請。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認為,賴翁對女兒有撫養義務,但他並無正當理由,長期不盡為人父的扶養義務,也未照顧女兒生活起居,女兒成長過程幾乎缺席,更為與女兒有聯絡往來,若強行命令女兒負擔與長期感情疏離的父親撫養義務,顯然有失公平,因此免除女兒撫養義務。可抗告。
▲法官打臉賴翁,免除女兒撫養義務。(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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