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正事件─政論節目是新聞節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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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梁文傑(美麗島電子報)

台大新聞所教授彭文正能不能當政論節目主持人一事已吵了兩個月。彭文正在當前的政論節目主持人之中,算是較有理念和對議題有深度看法的人。假如彭文正不是台大新聞系而是無論什麼政治系或其他系所的教授,又或者他兼職的工作不是政論節目主持人而是報社總編輯,這個案子絕不會引起這麼大的爭議。

▲圖/翻攝自彭文正臉書

說實在,新聞工作為何需要獨立成立系所甚至學院是一個令人困惑的問題。記者所採訪的領域如政治、法律、科技、交通、國防、國際關係等等,可說無一不需要專業,但新聞系教學和研究的偏偏不是這些專業。要當記者,也許你不是新聞系本科生更好。舉例而言,如果你是法律系畢業,你只要中文寫作能力不差就可以很快上手當個司法線記者,但如果你純粹是新聞科班出身,你可能要花個一兩年才能完全搞懂刑事訴訟程序,更要花好幾年才有資格評論司法案件。要當政治記者,你也不能只會道聽塗說政治八卦,還要理解總統制與內閣制的不同、內造政黨和外造政黨的差異、單一選區制和比例代表制對誰有利,對於政治民調的理論與技術也要有所掌握,而這些是政治系學生在大學四年畢業後還不見得能有辦法的事。

上述這種說法當然會被新聞系所的教授們反對,他們會說新聞工作者不是只有記者,還包括這個產業中的印刷、影像剪輯製播及網路平台運用等技術層面,更有對新聞報導、新聞評論,以及各傳播媒體的特性所進行的有系統、有組織的媒體研究(media study)。但前者其實可歸到印刷科、電影科和資訊科系,我們一般也不會把印刷技師、網路工程師和導播音效燈光等工作人員稱為「新聞工作者」,而media study之類的研究則應該歸在媒體社會學、媒體政治學和政治傳播理論之中。正因如此,美國各州州議會從90年代起便不斷刪減新聞科系的預算。至於在英國,新聞工作者的培訓是由各報和BBC等自行負責,在大學裡也沒有新聞系這一說。

新聞學真正的專業是新聞採訪技巧、新聞寫作實務和新聞倫理等。而新聞倫理又是指導前兩項工作該如何進行的規範準則。這些準則要回答的問題包括:

1、媒體為什麼要存在,她在現代政治制度中的角色和責任為何?

2、民眾「知的權利」範圍有多大,個人隱私與社會公益的界線何在?

3、什麼是民眾應該知道和值得知道的「新聞」,什麼是不需要知道也不值得報導的無聊瑣事?

4、什麼叫做公正報導?什麼叫做合理查證?什麼叫做媒體壟斷?什麼叫做利益迴避?

新聞系所的教授們當然對這些問題進行過無數的思考與辯論,但無論辯論的結果如何,台灣的政論節目絕對通不過他們的標準。政論節目的目標就是「收視率」,製作單位在看到當天報紙標題之後兩三個小時內就要決定要討論的議題和對問題的立場,然後找來賓貌似評論,實質上是按製作單位預定的立場加油添醋。這種作業模式很難說是「新聞工作」,政論節目的主持人也很難說是「新聞工作者」。

對於強調新聞倫理及媒體社會責任的新聞系所來說,斷章取義或是為了特定目的而對新聞內容加以剪裁(不論是出於政治色彩或是收視率考量)是根本大忌。台灣記者協會的「新聞倫理公約」第三條即規定,「新聞工作者不應利用新聞處理技巧,扭曲或掩蓋新聞事實,也不得以片斷取材、煽情、誇大、討好等失衡手段,呈現新聞資訊或進行評論」,而這正是台灣電視政論節目的特色。對新聞系的師生來說,如果系上的教授可以在下了講堂之後扮演起自己所批判的對象,那新聞系存在的目的可以說土崩瓦解。

當然你也可以說,既然政論節目的屬性根本只是脫口秀,那彭文正做主持人和他是不是台大新聞所教授就根本沒有關係,新聞系師生又何必反對?但問題是,教育部規定專任教師如果要到營利事業兼職,就要建立產學合作關係,而且所兼任之職務必須「以與教學或研究專長領域相關者為限」。如果你說政論節目不是新聞節目,那彭文正當主持人就不和他在台大新聞所的「教學或研究專長領域相關」,這個案子當然不能過。就像如果彭文正是去主持「星光大道」或「食尚玩家」,這個案子也不能過一樣;但如果你說政論節目是新聞節目,那麼你就是對整個台大新聞所乃至台灣新聞學界提出了根本挑戰。

到目前為止,台大新聞所前所長洪貞玲的說法是當初只通過「兼職案」,沒有通過「產學合作案」(《台大新聞所前所長:所務會議從未同意彭文正產學合作案》);現任所長王泰琍的說法是「兼職案」和「產學合作案」綁在一起通過(《風傳媒獨家專訪 王泰俐:彭文正兼職與產學合作案無法脫鉤》)。但不論哪種說法都沒有回答一個根本問題,那就是台大新聞所到底認為「正晶限時批」乃至所有同類型節目算不算是新聞節目?而作為新聞學的教學工作和研究工作者,彭文正也應該對他心中的是與不是向社會大眾說明。

如果答案為「是」,那就不要管它是否如洪貞玲所言「電視談話性節目之運作,重視收視率,雖尊重主持人及來賓之言論自由,但經常發生證據不足、立場偏頗之爭議」,因為這個標準也同樣適用於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和蘋果日報。如此一來,全台灣豈非亳無「新聞工作」可言?但如果答案為「非」,台大新聞所就要大聲把話講清楚,並以此案例開始協助建立一個可供大眾檢驗的標準。這個標準甚至應該寫進教科書和NCC的新聞審議規則之中,就連新聞台應不應該以新聞節目之名而在台內開立政論節目,節目來賓的言論應不應該以新聞自由的標準受到法律保護,這些都應該受到討論。

當然,上述討論都是以彭文正還維持台大新聞系教授的身份為前提。彭文正本人也許已厭倦學院裡的蛋頭工作,而需要更大的揮灑空間,也有一些現職的媒體工作者會認為,學院裡的教授「其實是現在的媒體想要淘汰,但還沒淘汰的一群落後社會脈動至少十年的人」。但無論如何,彭文正事件都是開啟社會反思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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