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盧姓男子,先前與越南籍高姓女子結婚,但女方只幫忙煮飯、洗碗,其他時間都在玩手機,亦不與家人互動;兩人僅同居29天,妻子突然離家出走,打電話也找不到人,盧男想不出其他方法,遂向桃園地院訴請離婚。
盧男主張,2018年10月間,他與高女在越南舉辦婚禮,隔年2月間,兩人又在台灣登記結婚,並一同住在桃園,但妻子跟他分房睡,平時也不做家事,只會幫忙炒菜、洗碗,然後就上床睡覺,妻子經常與親友線上聊天,卻從來不與夫家的人互動;2019年4月15日,妻子無故離家出走,他四處尋找未果,打電話亦無回應,顯然他是遭到惡意遺棄,這才決定訴請離婚。
盧母證稱,兒子和媳婦是透過仲介牽線認識,由於雙方語言不通,她會透過翻譯軟體與媳婦溝通,但對方經常玩手機;後來她看到兒子每天睡客廳,遂開口詢問對方緣由,兒子只回:「沒有辦法,可能是還不適應環境;盧母還說,她想帶媳婦出門走走,卻遭到對方一口回絕。
▲盧男與越妻同居29天後,對方卻突然離家出走。(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盧母坦言,她曾建議媳婦學中文,還找來對方阿姨幫忙溝通,媳婦希望趕快找工作,但她覺得語言不通,暫時先不要外出,孰料,那天媳婦與友人相約聚餐,這一走就再也沒回來過,兒子還在樓下警衛室苦等,當晚媳婦曾回傳訊息,內容提及「不回來了」、「要回越南了」等字句,隔天母子兩人苦尋未果,只好前往派出所報案。
高女經多次通知均未出庭,亦未出示任何書狀聲明;法官認為,異國婚姻原本來就需要時間適應,盧男與高女共同生活僅29天,考量雙方並無深厚情感基礎,加上女方迄今未再入境,這段婚姻實質上已分居,彼此互不往來,婚姻可歸責在女方,因此判准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