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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漁船用汽油補貼今年1月1日起受理申請,農委會呼籲漁船(筏)主在今年3月31日前備妥109年度進出港資料及本人郵局或農會、漁會信用部金融帳戶資料,向所屬漁會提出申請。
▲漁船用汽油補貼申請將於今年3月31日截止。(圖/漁業署提供)
農委會表示,漁船用汽油補貼最高2萬6千元是漁民的一項福利,除了漁船用油除免徵營業稅及貨物稅外,政府也提供優惠油價補貼款,直接減輕漁民成本。漁業署說明,漁船用柴油部分,為漁民於購油時,由漁船加油站直接扣除補貼款及稅款;另外,從98年度起將漁船(筏)船外機所使用的汽油,納為漁船用油補貼油品,每年約有6,000多位漁民受惠,補貼金額可達1億700萬元。
漁業署指出,汽油補貼按漁船噸級、漁筏長度、出海作業日數及時數,依92無鉛汽油109年度平均免稅牌價新台幣14.17元之14%,加計貨物稅後,核算補貼金額,最高補貼約新台幣2萬6千元。
漁業署呼籲,漁船用汽油補貼申請將於今年3月31日截止,尚未申請汽油補貼的漁船(筏)主,請儘速依限檢附109年度進出港資料及金融帳戶資料,向所屬漁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