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韻筑、王鈺婷、花振森、孟國華、黃國瑞/台北-宜蘭報導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不甘心女朋友黃姓女子提分手,趁著16日女友生日,竟將她帶上車擄走,沿途對她拳打腳踢,之後一路將人載往宜蘭羅東,不准女友打電話,讓他和外界斷絕聯繫43個小時。家屬焦急萬分,上網尋人,直到18日下午,黃姓女子才在三重跳車脫困。目前她已經申請保護令並且提告,但看到身上這些傷痕,還是讓她忍不住回想這驚恐的43小時。
黑色休旅車開到洗車廠門口,一名女子走下車時,另一名穿著背心的男子衝上前,兩人比手畫腳,起了口角,隨後女子走回車上要求回家,沒想到對方不讓他走,車門打開後又被硬生生關上,拉扯之間女子被痛毆。
穿短褲露出整雙腿,腳上血跡、傷口明顯可見,臉上都被抓成花臉,20歲的黃小姐說,身上這些傷痕全都來自她的恐怖情人。黃小姐:「因為他就是握拳頭,腳也是用踹的。」
16日晚上7點多,黃姓被害人離開朋友住家後,就在蘆洲長安街這個路口遇上男朋友,男朋友說要幫她過生日,之後將人直接帶上車。在三重發生爭執後,車子一路開往宜蘭羅東,17日凌晨2點多,兩人入住汽車旅館,黃小姐同樣被痛打,無法打電話,直到18日車子開到三重自強路口時,黃小姐決心跳車脫困,才結束這驚險的43小時。
黃小姐和對方交往一年,長期被拳打腳踢,鐵了心想分手,沒想到卻被強行帶走。黃小姐:「(鐵棒)就拿起來打我啊,還有拿保溫杯,打到我頭破掉」、「(這是歪掉了嗎?)對呀,歪掉了。)」
黃小姐:「(以前)講話很客氣,非常非常客氣,(覺得現在都變了?)是呀,在一起沒多久就變了。」想結束宛如地獄的一年,沒想到卻經歷恐怖43小時,黃小姐傷痕累累也看透了。她申請保護令,提出告訴,要讓恐怖情人徹底離開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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