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38歲擔任業務的黃姓男子,被發現潛入一辦公大樓裡的女廁所,自廁間門下縫隙伸出手機涉嫌偷拍。黃男落網後辯稱,是為了想看「用過的衛生棉」才進女廁,伸手機是想確認有沒有人,不是要偷拍。因其手機內存放的多張女性照片、影片無法證明其真實性,也沒有受害人報案,加上獲得撤告,因此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
▲黃男躲在女廁所裡被發現,辯稱是想看用過的衛生棉。(示意圖/資料畫面)
檢方調查,已婚的黃姓男子涉嫌於2020年7月間某日,在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上一處辦公大樓裡,趁沒人注意時潛入女廁所,藏進其中一間隔間。
一名29歲女子進入女廁所,在洗手台前照鏡子時,自鏡中撇見廁間門縫下方伸出一隻手,手上還拿著手機,嚇得大喊「有人偷拍!」並立即報案。
沒多久黃男就遭警方逮捕,並被移送地檢署。黃男辯稱,單純只是為了想看「用過的衛生棉」,才會偷偷進女廁。而之所以自門板縫隙伸手機,並不是要偷拍,是想藉由鏡頭,查看廁所裡是否還有人。
檢方則勘驗黃男的手機,確實內存數10部偷拍女性的影片及不少照片,但黃男宣稱,部分拍的是他妻子,部分是網路上下載的。
檢方考量,因無受害者報案,影片與照片裡的女子,也無法確認是否為受害人,且黃男支付3萬元,與發現他而受到驚嚇的女子達成和解,獲得女子撤告,因此給予黃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