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與恩師林暐哲對簿公堂的「蘇打綠」6名成員,獲法官判決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但不影響商標,因此成員無法取回6個「蘇打綠Sodagreen」註冊商標。目前案件還可上訴,不過一旦全案確定,主唱青峰等人可能只得繼續使用「魚丁糸」當團名,改不回「蘇打綠」了。
▲商標官司若確定,「魚丁糸」便無法改名回「蘇打綠」。(圖/資料畫面)
「蘇打綠」樂團正式成立於2001年4月,成員包括主唱青峰、鼓手小威、電吉他手家凱、木吉他手阿福、鋼琴手兼中提琴手阿龔和貝斯手馨儀。2004年4月間,6人與「林暐哲音樂社」簽訂經紀合約,2007年12月6日續約至20014年12月31日止。之後2年來,雙方在沒有簽署合約的狀況下,基於默契,繼續維持著合作關係。
團員們表示,因計畫於2017年1月2日起休團,因此和音樂社合意,經紀關係改至2017年1月1日終止,林暐哲也確實在2016年6月間,對外宣布休團消息。沒想到卻於2019年4月5日,接到林暐哲通知,經紀關係還存在。因此決定提起民事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訴訟。
另因為「蘇打綠Sodagreen」的商標是6人以手寫方式創作的,考量到主打形象,還特別安排過中、英文位置,且在與林暐哲音樂社簽約前就已使用,因此「蘇打綠Sodagreen」有姓名權,不可侵犯。但「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在雙方合約終止後,未告知團員也未經同意,便擅自延展「蘇打綠Sodagreen」商標權。
對此,公司強調,「蘇打綠Sodagreen」商標於2007年間經6名團員同意後,由律師申請5個「蘇打綠Sodagreen」註冊商標,2013年3月間,團員也同意申請第6個。
2017年間,前5個商標因即將到期,因此申請延展獲得核准。第6個商標因有團員親簽的同意書,註冊與移轉都是商標權利人的權利,且過程均無瑕疵,青峰等6名團員也於2020年7月改名「魚丁糸」,可見其自知要求取回商標並無理由。
況且,休團期間,林暐哲以「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負責人,與「蘇打綠經紀人」名義積極針對瘋傳的「解散」謠言闢謠,還為青峰等人接洽電影合作計畫,皆可證明雙方合約關係仍存在。
法官則認為,「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成立後,「林暐哲音樂社」仍持續存在,可見2家為不同法律主體。青峰等人的經紀約是與音樂社簽訂,與公司無契約關係,且公司取得商標權利是音樂社讓受,有法律原因。又經紀約的法律關係存續,與公司取得商標權利無關,並不因關係結束而喪失法律上的原因,因此駁回青峰等6人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