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綜合報導
男子盧恩本於2007年間猥褻少女,被判刑1年1月,強制治療時間長達9年。沒想到近日停止強制治療後,竟又在屏東猥褻1名婦人。屏東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台中高分檢、屏東地檢署決定,盡速將先前強制治療資料交給屏檢,由屏檢向法院聲請繼續強制治療。
▲屏東地檢署近期將針對盧恩本再犯猥褻案,向法院聲請強制治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高分檢表示,盧男接受強制治療長達9年時間,再犯率卻從未降過,治療評估小組認為已經無計可施,且恐有違反人權疑慮,因此建議放到出去治療,台中高分院日前裁定停止強制治療,但沒想到2020年9月間竟又再犯。
盧恩本在強制治療期間不僅一再提起抗告,並聲請釋憲,強調每年鑑定結果都是再犯率沒有明顯降低,評估小組也認為有侵犯人權的疑慮,台中高分院當時因此裁定准予停止強制治療。
但才出獄半年多,盧男竟侵入屏東縣一民宅,對女屋主摸背,有專家因此認為,盧男犯案的手法恐已經升級。對此,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認為,盧男的例子,凸顯強制治療、矯正的效果不佳,光心理諮商是無法改變生理需求。
至於侵害人權的疑慮,吳萃芳認為,就是因為維護人權,對性侵犯、猥褻犯的強制治療都是以心理諮商為主,不能單純從加害人的人權去思考,也必須思考社會安全面,強制治療必須檢討且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