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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百億購地蓋總部 遭吞2.6億佣金!檢調搜索昌軒建設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遠雄人壽於2008年間,向昌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星展銀行,購買由昌軒、奕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奕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參與合建的台北市信義區土地,作為企業總部使用,卻傳出弊案,昌軒建設負責人向可立等人,涉嫌從中A走高達2.6億餘元佣金,損害昌軒公司利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嘉妮,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8路搜索,並傳喚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白手套李克毅等人到案說明,全案朝違反銀行法擴大偵辦。

▲遠雄人壽2008年斥資近130億,買下信義區土地蓋遠雄總部。(資料照/翻攝自Google Map)

早在2019年間,檢調質疑部分佣金疑似流入創辦人趙藤雄與兒子趙信清可掌控的帳戶內,當時傳喚父子倆及白手套李克毅赴北檢說明,訊後趙藤雄獲請回,趙信清獲3000萬元交保候傳,李克毅則獲150萬元交保。

不過檢調持續追查發現,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副總經理羅文德涉嫌與李克毅合謀,由李男出面以自身名義參與仲介後,再由李男安排其所能掌控的,卻未實際營運,或參與購地案的「WIN FAIR公司」等公司,擔任遠雄人壽的受任人,宣稱負責協助遠雄人壽處理購地案相關事宜。

另向可立等人營造購地案整合困難、成交不易、仲介很辛苦的假象,企圖收取高額佣金,使遠雄人壽同意於2008年5月間,出具委任書、委託購地佣金承諾書,表明願意分別再簽訂正式買賣契約、土地產權過戶及起、承、監造人變更完成後,給付高達4億餘元鉅額佣金。

待遠雄人壽於2008年7月間,分別和昌軒建設、奕行公司、奕銘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順利完成購地及買賣簽訂契約後,再輾轉將部分款項匯至向可立與羅文德指定的銀行帳戶,扣除可能實際用於土地整合的費用,共計有2.6億餘元流入向、羅2人口袋,使昌軒建設公司等之獲利空間遭嚴重壓縮致生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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