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綜合報導
台北市的「潑小強之亂」才剛剛抓到人,爭議還再燒,有民眾表示,丟蟑螂算什麼,而且是丟「乾淨的蟑螂」,以前真要討債,根本直接「丟老鼠」。而其實這種方法不是沒發生過,還是發生在中國知名火鍋店海底撈。一名男子為了免費吃一頓,自帶一隻「丟鼠」進火鍋裡,最後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當場要求店家得賠償他500萬元人民幣,近台幣2000萬餘元。當然,這不是單純討債而是恐嚇取財,男子最後被判刑。
▲「潑」蟑螂不算什麼,「丟老鼠」直接升等恐嚇取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陸媒報導,事情發生在2018年11月13日,中國北京一郭姓男子和妻子到北京市內一家海底撈分店用餐,郭男的包包裡,已經放了一隻,不到手掌大的幼鼠,趁沒有店員注意,當著老婆的面,把老鼠丟進鍋子裡,再找來服務生申訴。
當下包括店長、服務生都向郭男道歉,並送上餐券,賠償現金2萬元人民幣,但郭男拒收,強調應該要賠500萬元人民幣。只是這一來反讓店員起了疑心,不肯答應也不讓郭男離開,郭男才終於放棄求償。
但郭男一離開沒多久便傳了簡訊給店員,揚言要向媒體爆料,之後也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管理局舉報,鬧大事件。為了自清,店家翻閱自家監視器畫面,找到郭男用餐當天的時間,發現湯裡的老鼠根本就是郭男自己放的,決定報警並對郭男提告。
法院審理期間,郭男認罪,表示自己本來只是想吃頓免費的,頂多再要一點點現金賠償,但店員不肯答應他全數條件,郭男因此豁出去了,要求500萬元人民幣。最後郭男被法官依詐欺勒索罪,判刑3年,罰款3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