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台中報導
涉嫌殺害女大生和自己阿嬤的阮姓男子,在就讀中正大學期間,曾經在校園BBS網站上發文批評崔姓租屋管理人,被對方依公然侮辱提告;另外阮男也在BBS網站上「租屋糾紛PO網18大學生連坐挨告」推文回覆,被催男求償3萬元的名譽損失賠償,但檢察官認為阮男無犯意,最後公然侮辱部分不起訴,至於民事求償部分,上訴到台南高分院也是獲判免賠。
▲涉命案的阮男2011年曾因在校園BBS發文而吃上妨礙名譽官司。(圖/翻攝畫面)
判決書指出,2011年阮男在就讀中正大學哲學系期間,曾在校園BBS站築夢園發佈多篇文章,以標題為「〔分享〕中正大鎮的某類似仲介先生」批評崔男對學生租屋管理不當,「收錢之前和收錢之後差異極大,付房租前什麼都好好好,付完房租後 有什麼東西想請他幫忙修,都要我們自行處理,不然就是『你去找房東嘛』,口氣都很差」提醒同校同學小心。除此之外,阮男還在其他文章以「提醒」、「不爽」、「扣分」、「唾棄」等文字回文,讓身為管理人的崔男氣到提告妨礙名譽。
據了解,在中正大學附近經營小吃店的崔男,因社區空屋率高,餐飲店生意不好,因此轉而加入某個房東聯盟,崔男自認只是介紹人的身份,不是房東的身份,卻被阮男在網站上抨擊,認為名譽受損,因此提告。
不過阮男到案後,稱自己是對事不對人,檢察官認定沒有公然侮辱的犯意,刑事部分不起訴處分;至於民事求償部分,嘉義地院也認定沒有貶損崔然人格的意圖,一審判免賠,崔男不服再提上訴,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