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打疫苗享特權?我國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嚴峻,雖美、日陸續捐贈疫苗,但國內疫苗仍供不應求。今傳出雲林縣長張麗善的哥哥,前雲林縣長張榮味被質疑特權接種。指揮中心今天重申,各縣市務必依照優先順序接種,特別是已造冊的第2類防疫人員,得依名冊接種。
▲陳宗彥回應疫苗接種爭議。(圖/指揮中心提供)
外界爆料,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剛出獄,未符資格竟能插隊先打疫苗,質疑雲林縣政府「拿疫苗做公關」。對此,雲林縣衛生局回應,張榮味為地方疫情指揮官張麗善縣長的同住家人,符合高接觸風險,合法施打。
而張麗善也表示,自己身為地方疫情指揮官,張榮味與她住在前後院,符合中央明訂前三類對象同住者。
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今天上午在全國防疫會議會後記者會重申,疫苗配發各地,必須依照現行優先順序接種。他說,先前配發各地41萬劑阿斯特捷利康(AZ )疫苗,疫情重災區雙北市目前為第1、2、3類人員接種,其他縣市則是先由第1類人員接種,若有餘裕再開放第2、3類人員接種。
陳宗彥說,特別是第2類人員,涵蓋中央與地方防疫人員,先前已有統計人數造冊,配發疫苗數量也是依照造冊人數,包含可能分屬不同縣市執勤的保安警察、航警、移民署等,相關部會都是依照此數量分配。
針對張榮味遭質疑疫苗特權說,陳宗彥重申,今天已拜託各地方政府,特別是第2類人員,務必依照名冊人員依序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