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改變了大家的生活習慣,很多人在居家防疫上下足工夫,像是使用紫外線殺菌燈對物品消毒,不過最近眼科門診卻出現不慎傷眼的案例。
▲紫外線殺菌燈不宜直接照射眼睛。(示意圖)
書田診所眼科主任醫師王司宏表示,日前有一名55歲男性到門診求助,自述晚上眼睛突然莫名疼痛、畏光、流眼淚,到隔天疼痛感更加劇烈,讓他痛到直呼「很想把眼睛挖掉」。
檢查發現,病患的眼角膜水腫,並出現許多點狀破皮,醫師懷疑可能有外傷或受到外來刺激,仔細詢問病史發現,原來患者家中為了防疫在玄關區放置紫外線殺菌燈,一回家就坐在玄關的椅子上休息,閱讀兼殺菌,卻忽略紫外線燈開啟時,人必須避開紫外線照射範圍。該名患者最後被診斷出「光照性眼炎」,所幸經過治療症狀已緩解。
甚麼是光照性眼炎?王司宏指出,光照性眼炎又稱為紫外線眼炎,由於眼睛長時間接受紫外線照射,造成眼部角膜及結膜的淺層炎症反應,當紫外線能量過強,角膜表皮吃不消,便會撕裂開來。因此當角膜破皮,神經會外露,此時患者眼睛只要一眨便會非常疼痛。檢查時可見結膜水腫、明顯充血、角膜水腫及上皮呈點狀破皮。
王司宏提到,光照性眼炎不會立即導致眼睛不舒服,通常2至12小時內會陸續出現怕光、流淚、劇烈疼痛、異物感、灼熱感、眼瞼痙攣甚至張不開眼,也可能合併視力減退及看燈光周圍有光暈的現象。此症多發生於電焊或被紫外線灼傷,像是在雪地、海面陽光反射,或眼球暴露在紫外線殺菌燈照射。
王司宏提醒,雖然酒精、漂白水、殺菌燈等消毒用品帶給我們防疫的安心,但仍無法取代濕洗手、正確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紫外線殺菌燈要在密閉空間使用,眼睛不能直視紫外線燈,若出現眼球紅腫、畏光、疼痛不適的症狀,應儘速尋求眼科醫師診斷,避免延誤治療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