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一通電話就省下1637萬!一名台北市劉男目光深遠,未免自己3名子女將來為爭產而感情破裂,決定將名下市價1億元豪宅售出,換購3間3千多萬的房子,分別送給三名子女,就在做法上猶豫不決時,打了通電話給地政士,竟然就省下了1637萬。
▲劉男一通電話解決了贈與稅與重購退稅問題,一來一往金額高達1,637萬。(示意圖/資料照)
劉男表示「1億元房子賣掉後,繳完近百萬的土增稅,但由於購買的3間房子土地公告現值大於原有的房子,所以想透過『重購退稅』取回稅金,不過,如果直接登記給3名子女,就無法享有重購退稅的優惠了,登記給自己,就會失去送子女房子的意思,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如果劉男真的將房子贈與給小孩了,不僅無法享受重購退稅優惠,還會產生高額的「贈與稅」。
依照稅制,扣除劉男夫妻兩人的440萬免稅額後,9,560萬就是必須繳與的稅金,2,500萬*10%+2500萬*15%+4,560萬*20%=1,537萬。加上無法重購退稅的100萬,劉男等同損失了1,637萬。
鄭文在指出,其實問題就出在父親想的是「生前贈與」,而沒想到「死後繼承」,所謂的死後繼承,其實就是立下遺囑,立刻省下1,637萬,也等同賺到1,637萬。
首先,新購入的三間房子,全部登記在自己名下,就可享有重購退稅的優惠;下一步,立下遺囑,並到法院或尋找民間公證人,辦理遺囑公證,載明三個小孩各分得哪一間房子;最後,既然房子登記於劉男名下,實際上為三名小孩使用,也必須將各自的戶籍遷入,每年繳納土增稅、房屋稅時,才能享有自用住宅稅率。
鄭文在說,父親疼愛子女理所當然,在合法範圍內,稅制早已為國民打造好相關方式,不過合法節稅並非三言兩語即可完成,建議在實際辦理時,交由專業、可信任的地政士,才能協助找出最好的解決之道。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內容僅供參考,繳稅是國民應盡之義務,合法節稅亦為國民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