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法制局建議修改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租賃雙方必須在期限內將房屋租賃契約登載在實價登錄網站,杜絕房東操控租金及逃漏稅等問題,減少租屋黑市發生。
▲法制局建議規定租賃雙方,必須在期限內將房屋租賃契約登載在實價登錄網站。(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指出,由於高房價,內政部估算全台約300萬人選擇租屋,租屋族已占全台總人口數的1/8,延伸出居住品質惡劣、不安全,且租金資訊不透明,租約沒有保障,更嚴重的是房東逃漏稅,以及弱勢家戶無法申請租金補貼等租屋黑市問題。
報告指出,建議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將所有房屋租賃關係者均納管,規定房東及房客必須在一定期限內,訂立房屋租賃租約,政府提供定型化契約供雙方使用,強制規定契約中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報告指出,強制規定租賃雙方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將房屋租賃契約在政府「實價登錄網站」上登載,如此才能讓民眾瞭解當地租屋行情,於租屋前做一比較,杜絕房東片面操控租金,一方面可減少租屋黑市發生,另方面可杜絕房東逃漏稅。
法制局表示,日本目前積極推動租賃正常化與產業化的房市政策,日本租賃產業的特性,包括規模經濟效果,管理戶數增加等,且日本的租賃管理公司業務內容愈來愈多樣化,不再單純的派人打掃維護、找房客,而有效且長期維護資產的價值,並適時給予出售及再購建議,可做為台灣開拓租屋市場改善的借鏡。
根據現行的規定,目前不動產出租要實價登錄的規定主要是針對委託不動產仲介業者成交的租賃案件,且由仲介業者申報,若出租的不動產為未登記建物,就無須申報。也就是說,若是由房東自行出租給房客,就不一定要申報,造成租屋市場租金不透明、房東逃漏稅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