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州實施幾乎完全禁止墮胎的「德州心跳法」,最高法院也駁回維權團體希望阻止新法生效的請求。總統拜登今天說,此法侵犯女性半世紀以來的權利,會造成「違憲混亂」。
▲美國德州實施「德州心跳法」,禁止在妊娠6週後進行墮胎手術,最高法院也駁回維權團體希望阻止新法生效的請求。(圖/翻攝自 Pixabay)
「德州心跳法」(Texas Heartbeat Act)禁止在妊娠6週後進行墮胎手術,即使是因性侵或亂倫受孕也一樣。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共9名大法官,其中6人屬保守派占多數。最高法院既容許懷孕6週後不得墮胎,令人好奇未來將如何裁定另一起可能在全國範圍內限制墮胎權的案件。
路透社報導,德州心跳法在法律上到目前都能順利過關,部分原因是罕見地由公民個人檢舉,若有女性因尋求在妊娠6週後墮胎而確定被告,檢舉人可以獲得至少1萬美元獎金。
民權人士警告,這種做法若被其他州採用,或應用到擁槍權等其他具爭議的權利議題,將導致事情大亂。
民主黨籍的拜登說:「完全不相干的人此後將有權介入女性最隱密、最私人的健康相關決定。」
他在聲明中表示:「此舉會引發違憲混亂,讓自以為有權執法的人造成破壞性的影響。」他指示聯邦機關採取行動,捍衛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s. Wade)之後獲得保障的墮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