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因為不滿兒子在加油站打工,還被要求補足短收款,一時心直口快,對加油站組長說:「你他媽的給我走走看」被告,但最後法官認為「他媽的」是口頭禪,判定陳姓男子無罪。
▲圖/翻攝自百度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陳姓男子某日深夜到加油站在兒子下班,因不滿幹部要求兒子自費補貼當天短收的款項,又拒絕開立憑據,憤而報警處理,恰巧碰見加油站組長要下班離開,一時心直口快說「你他媽的給我走走看」,讓對方氣得提告。
陳姓男子原本遭台南地院依《公然污辱罪》,判處2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兩萬元,但陳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法官引用魯迅文章,「無論是誰,只要在中國過活,便總得常聽到《他媽的》或其相類的口頭禪」,認為只是不高興時所說的話,最後改判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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