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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新港國中今(16)日舉行國三班際籃球賽,但校方在賽前發給每個學生一人一張「家長同意書」,要求家長得承擔學生的意外風險,甚至當學生受傷、甚至死亡時,不能對校方提出賠償索求,還標註「一切責任和學校無關」,有家長痛罵校方,認為學校要求家長簽這張同意書,有如簽「生死狀」。
▲新港國中辦籃球賽要求家長簽同意書的作法引發爭議。(圖/攝影者pang yu liu, Flickr CC License)
新港國中辦籃球比賽卻要求家長簽「同意書」的措施引發爭議,有同學認為同意書內容提到「傷害」、「死亡」等字句讓人感到不舒服,而根據《蘋果日報》指出,同意書內容載明:「家屬願意承擔比賽期間所發生之個人意外風險責任,亦同意放棄對於非校方所造成的傷害、死亡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損失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索求,且一切責任與學校無關。」
對此,新港國中校長張家碩回應,因其他學校曾發生學生於運動會受傷不幸往生的事件,才以同意書的方式提醒家長,若子女不適合參加要告知學校,張家碩也表示,若同意書內容有爭議,願收回修正。而嘉義縣教育處長王建龍則認為,新港國中發同意書已經有點「矯枉過正」,會要求學校多斟酌用字;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則批評,校方明顯想撇清責任、沒有擔當。(整理:實習編輯許普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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