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防疫規定持續鬆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上週宣布演講、學校授課可有條件免戴口罩,另原則同意開放大賣場試吃,但相關規定還有待經濟部進一步研議。據悉,經濟部近日已公佈大賣場、百貨化妝品等試用試吃等已放寬。
對此,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10)日表示,經濟部前天已公告外網上,七月開始的賣場百貨美食街等暫停食品試吃,或是百貨公司保養品試用部分,在這次公布指引中已刪除取消,即11月8日開始生效百貨或賣場已可試吃試用了。
▲羅一鈞表示,經濟部11月8日已公告,大賣場與百貨化妝品開放試吃試用。(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上月29日時宣布,11月2日起進一步鬆綁防疫措施,包含台鐵及高鐵開放飲食、KTV唱歌可脫口罩、八大行業有條件開放等。有媒體詢問,在口罩規定逐步鬆綁後,百貨量販通路能否開放試吃,以及夜市能否開放邊走邊吃。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經濟部早已針對百貨賣場、夜市等訂出防疫指引,指揮中心原則同意開放試吃,夜市邊走邊吃主要是衛生條件考量,但相關規定是否鬆綁,有待主責機關經濟部進一步研議,指揮中心尊重經濟部最後決定。
百貨及賣場防疫管理措施建議指引:
壹、 百貨賣場自主防疫管理措施 所有百貨賣場(含美食街)皆須符合下列規定,於百貨 賣場內營業之餐廳另須符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之各項規範。
一、 百貨賣場人員健康管理
(一) 百貨賣場人員每日量測體溫及監測健康狀況。
(二) 百貨賣場人員出現發燒或其他疑似 COVID-19 症狀, 應儘速就醫接受評估及處置。
(三) 可視需要,自行規劃辦理所有人員定期 SARS-CoV-2 抗原快篩或核酸檢測(包括家用型快篩或實驗室機型 檢測)。
二、 百貨賣場人員衛生行為
(一) 加強百貨賣場人員防疫教育訓練,內化防疫行為。
(二) 百貨賣場人員得視需要佩戴手套、勤洗手。
(三) 百貨賣場人員用餐環境維持良好通風。
三、 百貨賣場環境清潔消毒
(一) 訂定環境清潔及消毒計畫,並確實記錄執行情形。
(二) 每日落實廁所及公共設施(如電梯按鍵鈕、電扶梯扶手 等)之清潔及消毒。
(三) 用餐環境須有專人於顧客使(食)用完畢後消毒,方可 提供下一組顧客使(食)用。
四、 顧客進場管理:
(一) 實施實聯制,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之顧客,禁止進 入,於場所內均須全程佩戴口罩,包括於走道移動或 前往洗手間期間。
(二) 百貨賣場之餐廳及美食街用餐防疫措施:應依照衛福 部食藥署公告之「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規範辦理。
(三) 落實顧客衛生防護措施,入口處量體溫,噴酒精消毒, 使用酒精應注意遠離火源;場所內提供酒精、乾洗手 液或洗手設備。
(四) 落實顧客社交安全距離,服務人員應主動提醒非同行 顧客維持距離。
(五) 儘量使用非現金支付方式,如線上付款、電子支付、 感應信用卡等方式,以減少接觸,降低感染風險。
(六) 出入口管制、人流控管降載及動線規劃,依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之規定,維持室內空間人數。
(七) 地方政府應督導業者落實除用餐期間外全程佩戴口 罩。
貳、 營業場所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
一、 百貨賣場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業者平時應加強日常 管理,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有 COVID-19 確診病 例為該場所工作人員或曾至該場所消費者,應配合 疫情調查及防疫作為。
二、 其他衛生主管機關指示之應配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