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苗栗報導
苗栗縣通霄鎮公所辦理太陽能光電招租案,鎮長陳漢志竟帶頭成了「綠能蟑螂」,於2019年間向2家光電業者涉嫌索賄收取回扣,不法所得107萬元,全案苗栗地檢署23日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起訴陳漢志、太陽能板統包廠商蔡弘懋等5人,陳漢志涉入其他工程案貪瀆部分仍持續偵辦中。
▲前通霄鎮長陳漢志坦承收取業者賄賂107萬元遭聲押,苗栗地檢署23日偵結,將陳漢志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起訴。(圖/資料畫面)
苗栗地檢署起訴指出,陳漢志與當時擔任機要秘書的陳志豪、林國驊、顧問黃晏樂於2019年間,趁辦理通霄鎮太陽能光電招租案機會,向林姓業者要求賄賂,但未達共識而沒有收取,轉向另名業者蔡弘懋收取賄賂,並違法洩漏招標資料讓蔡男順利得標,事後遭舉報,陳漢志在偵訊過程中,坦承收受蔡弘懋107萬元。
▲前通霄鎮長張漢志淪綠能蟑螂,向2家業者收賄遭起訴。(圖/資料畫面)
據了解,擔任校長的陳漢志退休後,當選通霄鎮長,從教育界轉入政壇,地方人脈廣,做事也很有手腕,但曾被指控提供喪家免費接駁車服務涉及賄選,獲判無罪定讞。2020年10月曾在通霄海水浴場舉辦法會,卻搞得像火災引發居民抗議。
有鎮民爆料指出,陳漢志在通霄海水浴場申裝太陽能光電招租案過程中,還以發展地方為由,說服代表會要在設立光電板的沙灘上,蓋大型宴會廳、遊戲場、展覽場等不合理的要求,假借發展地方,實則勾結派系牟利營私。
▲從校長退休的陳漢志轉入政壇,曾出車載送喪家親友涉及賄選,一審獲判無罪。(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