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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1家人母慘死!陳其邁震怒 市府提修法:殺人罪論處

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黃姓男子酒駕上路,釀成1死3傷。(圖/翻攝畫面)

▲黃姓男子酒駕上路,釀成1死3傷。(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前金區的河東路路口,26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38歲黃姓嫌犯喝了3小時威士忌開車上路,撞上了一家四口,37歲母親范姓婦人送醫後不治身亡;高雄市長陳其邁震怒第一時間下令徹查,今(27)日交通局也提出5大建議,希望中央能修法,若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處,此外,除罰鍰外,吊銷其駕駛執照,永久不得考領外,建議並沒入車輛。

高雄市新聞局長董建宏陳述交通局列出的5點建議。(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新聞局長董建宏陳述交通局列出的5點建議。(圖/翻攝畫面)

26日晚間7時許,黃男在咖啡店和友人相聚,喝了3小時高濃度威士忌,接著不顧友人的勸阻開車上路,但在河東路上,撞上一家四口。監視器拍下撞擊瞬間,四人倒下後,柱子後方的一隻腳原本還有抽動幾下,接著就動也不動,黃男酒後上路造成1死3輕重傷,整件事情引起社會大眾怒火,市長陳其邁也下令徹查。

市長陳其邁震怒並指示交通局、警察局加強道安大執法,盡速研擬相關修法建議,以確保市民行的安全,交通局也列出5點建議:

1.酒駕駕駛人除罰鍰外,吊銷其駕駛執照,永久不得考領外,建議並沒入車輛

2.對於酒駕肇事者之同桌共飲酒之人,明知其將酒駕而不予禁止駕駛,建議予以裁罰。

3.車主在知情情況下,除處罰鍰、車輛牌照吊扣3個月外,並建議吊銷車主駕駛執照。

4.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中央修法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

5.建議同車乘客需連帶負刑事責任。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酒駕害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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