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遭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控告,「朱立倫、張榮味大大方方辦了四十桌,請樁腳吃大餐,還上了各大媒體的新聞」;另外有民眾質疑民進黨縣議員顏旭懋、立委參選人蘇治芬辦餐會動機不單純,雲林地檢署分案調查結果今(11)日出爐,以不起訴簽結。
▲圖/翻攝自朱立倫臉書
值得一提的是,檢察官拿到現場的照片發現,張榮味和朱立倫的場子中,提供的餐點為生菜沙拉、炒米粉、蝦子、酸菜白肉鍋等;顏旭懋和蘇治芬則是提供烤香腸、米腸、甜不辣等串燒,都是常見菜色,外燴業者以總額5000元承包,並讓民眾自由取用。
檢方認為,換算現場人數下來一人身上的花費不及一個50元便當,衡量國人的價值觀,一般人應該不會以50元視為賄選的對價,也無法證實這樣的餐點能夠影響投票的意向,因此認定沒有賄選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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