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oney錢
儲蓄險的報酬率較高,但解約程序需要數日,適合當緊急預備金嗎?
讀者「小燕子」來信:
1. 老師好!看到您在書中建議每個人存 20 萬元的緊急預備金,我剛好有一張已繳完的儲蓄險價值新台幣 20 萬元,想說就可以當作我的緊急預備金,一開始爬文,發現有不少人也是如此。依照我的本金每年可領 4,500 元,等於報酬率有 2.25% 呢!
2. 但後來繼續爬文,看到持另一種觀點的人,他們說要考量緊急情況時的「取款速度」,以這個標準來看,儲蓄險要等候解約程序數日,似乎並不能算是好的應急資金。因此目前覺得很猶豫,考量緊急情況要使用的方便度,是不是將這筆儲蓄險解約提領出來會比較好呢?例如像書裡說的,拆成 3 筆(5 萬元+5 萬元+10 萬元)去定存或數位高利活存。
3. 我主要猶豫的點是,儲蓄險的報酬率比較高,而定存或活存雖然年利率比較低(台灣銀行 1 年定儲機動利率目前是 0.84%)但是在應對速度上較符合緊急預備金的用途。我有點捨不得報酬率相差的利息錢,但又擔心遇到緊急情況來不及應對,怕因小失大,所以想參考您的意見。謝謝!
3順位緊急預備金組合,可兼顧靈活性與報酬率
余老師解答:
經過我進一步了解,得知這位小燕子(化名)讀者目前有一筆 2,000 美元的外幣定存(約合新台幣 5 萬 5,000 元),除此之外並沒有其他的台幣存款。因此,我給她的建議是:
1. 妳可以另外再慢慢存 5 萬元~10 萬元的台幣定存,當成第一順位的緊急預備金,方便隨時提領。
2. 已有的美元定存 2,000 元(約新台幣 5 萬 5,000 元)當成第二順位的緊急預備金,因為有匯損風險,不能保證你剛好需要用錢而換匯的時候,匯率沒虧錢。
3. 儲蓄險 20 萬元先不要動,當成第三順位的緊急預備金。
將來遇到緊急狀況要用錢的時候,就依照所需金額由 1→2→3 的順位依序動用,這樣的緊急預備金組合,可以兼顧妳提領需求的靈活與儲蓄險的稍高報酬率。
小結》
我認為「存緊急預備金」是最重要的理財第一步,選擇存放預備金的理財工具有很多種,除了報酬率之外,你還要考慮取款速度。許多人都有購買儲蓄險,你可以把它視為第 2 順位或第 3 順位的預備金,但還是應該要有一筆至少台幣 5 萬元~10 萬元的銀行活存或定存,當成第一順位預備金,理由是取款速度快!你急需用到現金時,馬上可以領得到錢,才符合緊急預備金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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