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頂新劣油案」的判決結果,不只社會大眾難以接受,就連彰化檢方都不服,27日判決宣判後,主任檢察官林漢強立即於隔日著手撰寫上訴書,林漢強認為,彰化檢方已經盡到舉證責任,應該要由頂新證明自己是合法的,「難道檢方要證明這桶油來自哪隻豬?」
▲圖/攝影者Thomas Au,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林漢強表示,檢方已經證明大幸福在越南的豬油,沒有合格的屠宰檢疫證明,頂新向其買油的檢驗報告也是假的,那就應該由頂新來證明自己是合法的,他強調,食安法的精神就是有安全疑慮的東西不能進入食物鏈。
不過合議庭卻認為,沒有證據指出大幸福的豬油不能吃,因此宣判無罪。對此林漢強大呼不可思議,認為按照這樣的邏輯,檢方甚至要證明這桶油來自哪隻豬,這連在台灣都做不到,更別說是在越南。
https://www.facebook.com/set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