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知本光電開發區傳出埋有2公噸黃金,有人申請開挖。台東縣政府表示,申請開挖的安姓民眾說,是父親留下的遺物,並非黃金。(圖/中央社)
台東知本光電開發區傳出埋有2公噸黃金,有人申請開挖。台東縣政府表示,申請開挖的安姓民眾說,是父親留下的遺物,並非黃金。因當地卡大地布主張傳統領域目前暫時停工。
最近許多台東民眾口耳相傳「知本光電園區埋有大量黃金」,社群網站更有人爆料,日據時代曾埋下2公噸黃金。
昨天有怪手進入開挖,卡大地布卑南族人指當地是傳統領域,未經諮商同意阻止開挖,驚動了警方到場維持秩序。
受委託管理土地的台東縣政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長余明勳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表示,安姓民眾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國有財產局及原民會同意,依法進行開挖。根據安姓民眾表示,父親生前告訴他,曾在知本海邊埋下遺物,因此他想找回父親遺物,並非外傳黃金。
安姓民眾說,早在2年前就已依「國有埋沉財產申請掘發打撈辦法」,向台東縣政府提出申請,縣政府以僅是土地代管機關,函轉國有財產署,國產署今年3月同意申請案,不料,因傳統領域爭議,受到阻擋。
卡大地布縣議員陳政宗表示,當地是卡大地布傳統領域,必須經過部落同意才能動工,在未獲同意的情況下,業者擅自開工,令族人相當錯愕,必須停止施工。
余明勳表示,安姓民眾是依法申請,所申請的開挖面積為8公尺長、6公尺寬,並且同意挖掘後會回復原狀。既然當地民眾有意見先暫緩開挖,下星期會召開協調會。
依據「國有埋沉財產申請掘發打撈辦法」規定,申請人掘發打撈獲得財產時,應即通知執行機關清點,金塊、銀塊、金屬貨幣及珠玉珍寶等,應由執行機關會同申請人處理;其處理所得價款,於扣除執行機關處理費用後,以百分之40為申請人之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