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文琦
媒體報導,針對行政院審查「礦業法」修法業已完成跨部會審議,將在近期所召開的院會上通過包括民間團體期待以久的重大法案,行政院版的「礦業法」修法將正式向立法院提出,並擬趕在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兌現承諾、提出修法,此次修法行政院確定刪除爭議許久的「霸王條款」,並要求業者一次性補辦環評,且若礦場位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周邊,則必須舉辦諮商同意,否則將廢止礦業用地或停工云云。
據悉,總統蔡英文曾針對亞泥礦權的相關展延爭議,指示行政院應該將原住民的諮商同意也納入整體的配套作業當中,行政院此次修法特別落實了蔡總統所指示業者採礦,若礦場位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周邊,必須舉辦諮商同意的必要程序,甚且原住民的諮商同意係屬「強制諮商」。坦白說,修法一方面兌現了蔡總統當初的政見與承諾,另一方面亦對「利害關係人」的原住民表現了最起碼的尊重與善意,方向誠屬正確無誤。
然而,正因類如亞泥新城山礦區案件,因涉及土地返還計畫與地質安全等爭議,而導致長年大小抗爭不斷,地方居民意見亦是呈現兩極對峙情勢,就在行政院此番與時俱進且從善如流的刪除現行第31條、俗稱「霸王條款」的規定後,對於日後舉辦諮商同意的門檻,更應訂出諸如防止「釘子戶」的刻意阻擾,甚或「多數通過」的必要期程與權利程序,這樣方能真正解決前如「查無不法、行政作業有瑕疵」等的兩難人性困境。
《作者簡介》胡文琦,前中國國民黨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