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涉及合宜住宅弊案,一審遭判刑4年半,不過日前他聲請加開辯論庭,改口認罪,請求減刑及宣告緩刑,高等法院今(25)日判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2年徒刑、緩刑5年,並捐國庫2億元定讞。對於判決免於入監,遠雄發言人蔡宗易傍晚轉述趙藤雄說法,「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未來會專注做公益,回饋社會。」
圖/資料照
高等法院今日判決趙藤雄2年徒刑、緩刑5年免囚定讞,對此,遠雄發言人表示,感謝法院給予重新出發機會,未來會記取教訓、反省檢討,也「將用專業從事公益、回饋社會」,目前遠雄正在協助規劃細節。
趙藤雄目前擔任遠雄企業團董事長,及遠雄文教公益基金會董事長職務。此案是否會對遠雄造成影響?發言人表示,趙藤雄已交由專業經理人打理,不受影響,遠雄旗下各事業體則完全由專業經理人負責營運管理,提供客戶更優質的產品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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