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 9/5 10:48 發稿 |11:36 更新:國健署署長吳昭軍說法】
▲董氏基金會表示,各縣市有自治條例,電子煙業者則以移花接木名稱規避(圖/資料照片)
電子煙、加熱菸等新興菸品,雖然目前有14個縣市有訂定自治條例,可針對販售電子煙、供應電子煙開罰;但董氏基金會今(5)日與全國家長會表示,實際上僅新北市、台北市、台南市有在認真執行;此外,最近也發現,許多業者在執法後,僅直接避開「電子煙」三個字,改名為「蒸汽管」或是把出貨地避開三縣市,這一年來販售電子煙、加熱菸的狀況依舊,並沒有因自治條例有所改變,呼籲趕快修《菸害防制法》才有辦法達到實際約束。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最近基金會不斷接到被禁止的電子煙,為何網路都買的到,店家、夜市賣電子煙情況也越來越多。
董氏基金會近一步調查發現,雖然目前有14個縣市有訂定自治條例,可針對販售電子煙、供應電子煙予未滿18歲者、禁菸場所使用電子煙等樣態開罰;但董氏基金會金與全國家長會今(5)日表示,實際上僅新北市、台北市、台南市有在認真執行,明確雙禁電子煙。但實際上發現許多業者只是直接避開「電子煙」3字,改為「蒸汽管」、「霧氣管」。或只是把出貨地標示避開上述3縣市。因此自治條例一年多來,電子煙、加熱菸的販售狀況依舊,沒有任何改變。
根據國建署日前公布的資料,今年1~6月,14縣市共取締620件違規,開罰169萬,但董氏基金會表示,單單在去年民眾向董氏基金會的檢舉案件就高達3434件。此外,去年檢舉的案件,一年後八成的網路販售都仍原封不動的存在。
根據國建署統計,目前國內的電子煙使用率從2018年的2.7%,到了2021年上升至6.6%;美國自2010年將電子煙納管後,雖然開放成人選擇,禁止青少年使用,但美國高中生使用電子煙的比例也從2011年的1.5%,到2019年暴增至27.5%。後續於2020年2月,半年間共出現2807個電子煙肺病「EVALI」個案。當中8成是35歲以下的年輕人,最年輕通報案例僅13歲,死亡個案僅15歲。
董氏基金會金與全國家長會認為國內不該重蹈美國覆轍,但目前《菸害防制法》已超過15年未修訂,已無法有效規範電子煙、加熱菸。林清麗表示,目前新版的菸害防制法,仍擱置在立法院中,此外上次會期,有37條的修正條例遭保留,相當於4分之3被擱置。電子煙、加熱菸危害甚鉅,兩團體今共同呼籲,國內應呼籲趕快修《菸害防制法》,呼籲保護青少年,立即修法,全面禁止。
國健署署長吳昭軍表示,在中央法規不完全的情況下,對於不管是電子煙、加熱式菸品,都希望藉由地方自治給一個規範加以取締,目前有14縣市已通過地方自治,至於執行層面落不落實,主動權仍在地方,也希望地方能夠落實相關的稽查工作,《菸害防制法》在上個會期已經審完,已交付政黨協商,也希望《菸害防制法》修法能在新會期儘速通過,讓未來在執法上有更好的工具,對於電子煙全面的禁止有一定的助益。
吳昭軍說,過去電子煙規避查緝,需要從個案來了解,修法版本的《菸害防制法》當中,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也全面禁售,即使不含尼古丁也全面禁止。
不管使用的是什麼名字,都屬於禁止範圍。往年《菸害防制法》修法審查,於立院遇到年底選舉,就會不了了之。吳昭軍表示,站在國健署長的立場,他希望能夠儘速通過,目前修法已交付政黨協商,但目前尚未收到立院通知政黨協商的確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