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葉姓男房東以點交為由性侵女房客遭判3年6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1名葉姓男房東,去年7月因女房客小萱(化名)要求提前退租,遂以點交為由,與對方約在套房見面;孰料,葉男竟趁2人獨處時性侵得逞,事後小萱不甘受辱,遂向友人求助並報案;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葉男3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7月間,小萱主動向葉男表示,自己想要提前退租,葉男以點交房間物品為由,與小萱約在套房見面;葉男竟趁2人共處一室時,不顧小萱死命抵抗,並高喊「不要」、「現在是生理期」等語句,仍伸手脫去對方衣褲後性侵得逞。
事後小萱傳訊友人求助,內容提及「剛剛被房東強暴」、「我一直在抖」、「我真的快崩潰」、「覺得噁心」、「很想洗手漱口」、「太噁」、「連上廁所也不敢」等字句,並由友人陪同到醫院驗傷後,再向新北市警方報案並提告。
葉男應訊時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他沒有強迫對方;法官認為,雙方相差24歲,僅在承租時碰過面,後來因小萱想退租,雙方才會第二次見面,顯然並無感情基礎,何來雙方合意性交,加上案發迄今仍未和解,亦未獲小萱原諒,遂依強制性交罪判葉男3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