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館長曾自嘲「嘴賤就要負責」。(圖/資料畫面)
網紅「館長」陳之漢被控在直播時,對公民老師羅文嗆聲「螺紋保險套」等語,遭提告求償85萬元。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決館長應賠10萬元。館長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二審駁回,仍可上訴。
全案源於2019年7月10日,羅文發布影片,稱館長就像新民粹領袖、綠色麥卡錫主義,引爆館長不滿,開直播回嗆髒話,並以「螺紋保險套」暗喻。
羅文因此於同年9月3日再釋出影片「第一次告館長就上手」,解釋自己為何從原諒變成堅定提告,加上「館粉」灌爆留言「看一次打一次」、「不打死你算我俗辣」,讓他忍無可忍,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台北地檢署2020年7月1日偵結,針對「螺紋保險套」這句話起訴陳之漢,其餘部分不起訴。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館長確實貶損他人名譽,考量認罪,且當庭表達願意深切檢討自己,因此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上訴二審後被駁回,全案確定。
民事部分,羅文向館長提告求償85萬9500元撫慰金,並要求刊登道歉啟事。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一審判決館長應賠10萬元,但不需要刊登道歉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