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報導
▲吳男(右二)殺害妻子二審改判12年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桃園一名30歲吳姓男子,去年11月間,因懷疑妻子外遇,雙方發生激烈口角,吳男涉嫌將妻子悶死,將遺體對折塞進塑膠桶內,並伴屍16小時後向警方自首,法院一審判吳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吳男事後非常懊悔,同時又與妻子的家人取得和解,考量吳男有2名幼女要養,不忍父女長期分離,因此改判吳男12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吳男去年11月29日晚間偷看妻子的手機,因此懷疑對方出軌,吳男同年月30日10時許與妻子為此事在LINE上爭執,於是請假返家,兩人在家中爭執不休,吳男情緒激動下,用手悶死妻子。
吳男得知自己犯下大錯,於是將妻子屍體對折裝入塑膠袋,再塞入橘色大型塑膠桶中,並以拖把清理現場血跡,之後打電話請母親把2位女兒接回老家,還騙大姊說妻子跑掉,他之後前往老家與女兒相聚,並在12月1日早上8時許,前往警局自首。
桃園地院審理時,認為吳男只因懷疑妻子有外遇,竟出拳連續毆她,造成妻子頭臉嚴重挫傷出血,更在妻子倒地後用手摀住對方口鼻,冷血無視妻子死前掙扎,直至氣絕身亡,殺人手法殘忍泯滅人性,造成的後果無可彌補,因此判吳男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吳男在殺死妻子後,知道自己難逃法律制裁,但若馬上自首,將會失去與兩名年幼女兒最後相處的時光,於是動手掩蓋殺人事證,並託付女兒家人照顧後,再前往警局自首,且吳男事後非常懊悔,同時又與妻子的家人取得和解,考量吳男有2名幼女要養,不忍父女長期分離,因此改判吳男12年有期徒刑。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